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金河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兴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金河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1777550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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