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芝麻”小官“强吃”百姓为何“一路绿灯”
本站7月25日讯,某村领导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在危房改造、交通工程、人蓄饮水等项目中,损公肥私、牟取私利,昧着良心“吃”百姓,虚报、冒领、贪污多笔款项,而激起村民们的愤怒,并且利用手中职权随意殴打村民,违规操控选举等种种“恶行”。群众财产权益遭受到严重侵害,村民们怨声载道,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投诉后,为何仍然任其胡作非为?而他的“官位”依然是“一路绿灯”……
事实真如村民们反映的情况一样吗?记者对此到现场进行了专访。
上图:新田镇大黄村民委员会服务中心,村民王兰兰就是在这门前几米处被殴打
村主任随意“殴打”村民为何“逍遥法外”
据了解,新田镇位于彭水县东南部,西邻岩东、万足乡,北接迁乔乡,东连桑柘、鹿角镇,南隔乌江与石盘相望。管辖原新田乡、新场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27.68平方公里,总人口20876人,辖25个村民委员会。
大黄村王天然介绍说:村民委主任汪洪波完全就是我们村的“村霸”,我们村应征入伍人员,如果不给汪洪波送钱,考上了也走不了,五组种烟大户贺江华儿子贺源考上了兵,汪洪波向贺江华借五万元,贺江华说我种一年的烟都没有五万元,就没有借给他,贺源也就没有去成。第二年,贺江华种了100亩烤烟,国家补助两万元,汪洪波就将他身份证拿去领款后,只给贺江华一万元,另外一万元就说向他借,贺江华把他没有办法。贺源又去考兵,才终于园了他参军入伍的梦。后来,贺江华找汪洪波还钱,好不容易要来五千元,另外五千元就再也要不来了……
今年元月底,二组村民王兰兰(29岁),因为春节后,要外出打工,而家里生活用水的水管质量有问题,老年人在家随时无水可用,于是就来到村民委员会,看到村委会坝子到处都是水凼氹,王兰兰就说:这个坝子完全就是牛圈,还是什么村委会?汪洪波听到后就说:关你妈的什么事?随手就抓着王兰兰的衣服推下村委会院坝的梯坎,王兰兰一个女娃儿哪里还有还手之力?一下就被摔倒在地上,汪洪波的父亲汪胜培也一起动手,抓破了王兰兰的衣服……汪洪波觉得自己理亏,害怕王家人会向他“报仇”,就到坨园叫来了10多人,坐了3台车,赶到村委会。但王家族人并没有报复他,因为没有造成大的伤势,派出所处罚汪胜培3000元,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上图:汪洪波种植的中药材
村主任“吞噬”各种款项为何“官位”亨通
该村向寿强、向世飞、张波等人介绍说:汪洪波在扶贫项目——无房户高宗万等人的房屋修建过程中,私自将琉璃瓦改变成一般老式瓦,不吊顶……尽量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克扣建房款。在为村民改厕所、修院坝等项目中,村民王子华、王天胜等人签字后,却没有得到水泥、石沙。汪洪波还利用村民委主任权利,实际发放6、7方沙,算成10方沙;刘长江车载量6、7方,算10方;王建波车载量10方,算13方;从中获取沙方量,6组至大麦地公路硬化工程,本来是汪洪波承包的,但他却利用他舅子的名义承包,在混凝土比例、水泥标号搭配,以及水泥、沙子供应等方面做“手脚”,获利20多万元。
汪洪波在人蓄饮水工程中,安装水管的时候找他亲戚安装从中走过场,截留水管上万米,并在大麦地至火石坡大约7公里水管安装中,每米水管获利7元;还将大烤棚至混凝土搅拌站的水管私自变卖1000多米。
2020年,镇政府给村民油菜种植户发放化肥5吨,汪洪波存放在张小芳家,实际给村民发放50包左右,剩余的化肥全部用于他自己种植的药材施肥,大约150包。他还在大黄村4、5、6组产业路工程修建中合股,与工程老板联手转卖石沙过程中获利约70万元,所修建的产业路宽度只有一米二左右,小车通行都很困难。
上图:汪洪波偷工减料给无房户修的房屋
村主任“搜刮”民脂民膏难道只为“买官”
2019年,汪洪波修建村民委活动室,自己承包工程安装等,与镇政府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报假账、偷工减料,从中获利近20万元。汪洪波还在药材种植户汪胜维、汪胜平、汪顶彬等人的名义,套取国家扶持资金近10万元。同年,汪洪波在大黄村沙场恢复过程中,与驻村干部套取资金5万元,实际请一台挖掘机仅以几千元就恢复了。他还在房屋复垦项目中,利用煤厂厂房和他自己家房屋造假,以汪胜习、汪胜久、汪胜培等人名字,重复房屋复垦,获利近60万元。
汪洪波在五保户石明章、王天财、汪顶成、高宗万等D级危房改造过程中,假改造、虚报账;少维修、多报账等手段,从中获利近10万元。汪洪波还将与他关系好的村民,房屋没有被复垦拆除,房屋复垦款却已经到位。而且他还任人唯亲,搞人情操作,让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者给自己送礼的村民安排为护林员、环保员。
2019年,镇政府对大黄村龙堂子、半坡、老木坪的公路进行维修,汪洪波在施工过程中,按每公里8000元向政府报账,实际上就拉了两三车石沙补了几百米公路,却向上虚报五公里的公路,从中获利。
2018年,政府烟草部门,为了发展烤烟生产,加大产前投入,对种植大户贺江华的土地进行整修,出资26000元,汪洪波只付给贺江华10000元,从中获利16000元。
汪洪波在任职村民委主任期间,欺压百姓、为非作歹是常有的事,2016年至今,村务从来就没有公开过,相关的惠民政策也不公开,老百姓办事非常困难,汪洪波在他自己家里私设办公室,方便收受、索取贿赂,不拿“好处”不盖章,不送礼物不办事。汪洪波还涉嫌“买官卖官”行为,在村主任选举工作中,给镇政府工作人员送高档烟、酒,并宰杀山羊款待等行为,至于送了多少现金“买官”,就只有纪委领导才有权详查……
关于村民们反映的汪洪波以上种种行为,是否能够引起彭水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等有关部门的重视?记者将继续关注,作后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