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之白”网友:您好! 《关于加强阿坝州各景区、各县(市)充电桩布局等建议》已收悉,对您关于“一是加强阿坝州各景区、各区县的充电桩的布局(如特斯拉、特来电、星星充电等);二是降低充电桩的收费价格。”建议答复如下: 在“十四五”期间,为了更好地深入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科学指导阿坝州充电基础设施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我州发改部门正在组织编制《阿坝州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2021—2025 )》,规划结合我州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旅游发展的需要,构建以旅游景区、交通干线服务区等为优先发展区,中心城区为重点发展区,乡(镇)为积极发展区的空间格局,突出公共资源集约利用,实现区域内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目前规划初稿正在进行第4轮意见征求中,下一步将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在充电桩建设管理方面,我州严格按照《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要求县(市、区) 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123号)要求,依据发布实施的专项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行备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对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公平开放。 根据《四川省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项目,用电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两部制电价,2025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夜间电网低谷时段用电,降低充电成本。鼓励具备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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