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多部门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四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初步形成,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总体提升。
一是高规格成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5月28日,经市政府同意,正式成立内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从原有的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变更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为全市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领导保障。全市所有县(市、区)均于6月1日前高位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实现了市、县级全覆盖。8月16日,经市委编委批复,核定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
二是高标准独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8月16日,经市委编委批复,同意单独设立内江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核定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为全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内江市将立足新起点,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为目标,全力服务好流浪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扎实做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时,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逐步推动人员、阵地、资金相对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