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宁南县国家高效畜草循环示范农业产业园区湾地村肉牛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凉山州宁南县国家高效畜草循环示范农业产业园区湾地村肉牛基地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凉山州宁南县国家高效畜草循环示范农业产业园区湾地村肉牛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设地点:宁南县俱乐镇湾地村二组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年存栏量2000头肉牛的循环示范农业产业园区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1.64亩,新建肉牛养殖牛舍建筑面积5933.95m2,办公生活区400.8m2,草料加工房建筑面积1407.0m2,以及挖填方、绿化、道路、配套管网等肉牛养殖现代农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987.7475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 建设单位:宁南县长运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南县宁远镇小田坝村12组 联系人:叶宗鑫 电话:182-8171-177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成都众瑞望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二楼201室、三楼303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77-1393-1391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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