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背后池塘人员非法强占他人财物拒不归还:我跟朋友在非遗背后一池塘钓鱼(开始以为是废弃的),鱼没钓到,被强行收走两套路亚渔具,合计价值一万两千元以上,去文家派出所董家坝警务室报案被告知不予立案,后经马厂坝社区协调归还了一套渔具,但剩下一套渔具始终拒不归还。
详细经过:我一朋友在抖音上看到成都非遗博览园后面的池塘好像是废弃的,可以钓鱼(地图上叫黑沱子),2021年7月6号下班我跟朋友去那里钓鱼,主要是为了钓起耍(玩路亚的兄弟知道很多时候真的是为了耍而不是为了鱼),没想着要带鱼走,所以也没带装鱼的东西。我们顺着那个小河刚钓到那个池塘尾巴没多久,就有两个人跑过来要收我们的杆子,我们就赶紧道歉,并表示愿意给几百块钱赔偿他们的损失(其实没啥损失,我们也没钓到鱼,更谈不上带走),他们不干,非要强行收我们的杆子,还叫来了两车人(有一部分明显是社会上的那种),场面搞得有点吓人,我们怕被打,就被他们收走了杆子。我们去文家派出所董家坝警务室报案,但他们说这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对于这一点,我始终很疑惑)。我们又去找了马厂坝社区协调,协调了一段时间,归还了一套渔具(付出了3条中华烟,价值1000+),但剩下一套渔具始终拒不归还。 我就有点搞不懂了,这种强占他人财物且金额较大拒不归还的,难道真的就没人能管吗?我钓鱼是不对(哪怕事前以为是废弃的),我该道歉道歉、该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但鱼塘方也没有权利强行没收我们的渔具并据为己有啊。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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