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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 国土部急令:严查强征强拆!对土地违法行为负有法定的查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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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1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土部急令:严查强征强拆!对土地违法行为负有法定的查处职责!
2021-08-31 10:17·晋州普法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拆迁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或接到违法行为举报的,必须要及时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不得采用任何方式推诿不办。对土地违法查处申请,如果土地主管部门未将调查结果进行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未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则违反正当程序原则,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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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土部相关规定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国土部强调: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国土部门有权强拆违建吗?
  国土部门是拥有查处违法建设(建筑)的权利的部门之一。除此外,还有乡、镇人民政府、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所以,国土部门有权对违法建筑强拆且不用补偿拆迁费。
  (1)乡、镇人民政府。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存在违法占地建设情形的国土局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治理、停止施工或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提醒注意,国土局没有强拆权,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当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应该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权按照建筑法相关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局。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停止建设或拆除的,城乡规划局不能径行拆除,需按城乡规划法规定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违法违规用地可以向国土部门举报吗?
  实践中,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用地的问题,有权可以向当地或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或通过12336举报电话、信件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进行举报,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违法线索后需要先进行线索核查,对确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因制止无效,且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反馈举报入。对违法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涉及侵害群众权益等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约谈问责等综合执法手段,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结语
  提醒注意,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保持冷静,先搞清楚房屋是否是违建,在遭遇强拆后,或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切忌通过信访、举报等方式错过诉讼时效。对于合法房屋被强拆,诉讼时效是6个月。在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以后,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要在接到该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拆迁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司法审查终结前不能强拆涉案房屋。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寻求帮助,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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