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亿林龙城物业再告业主 又可能再次引发重大群体事件 蓬安亿林龙城单方面事先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因未经部分业主们签字认可,是售房或物业代签以及是售房或物业另行喊在场人员代签的,其中因诸多霸王条款部分业主们事先不知情,诸多霸王条款,与“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的相关规定不符,部分业主们认为“不具备收费的合法性”,特别是小区部分业主普遍一致认为“小区物业服务差、态度不好,物业费还收这么高,物业费交的确实不值。”因此种种,部分业主暂不支付或者只愿减半支付物业服务费。四川嘉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于2019年先试探性的先把暂不支付或者只愿减半支付物业服务费中的极少部分业主们先告上了法庭,诉求是悉数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蓬安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5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后来的结果是:对于不具有表达能力,不能把原告律师反复问得哑口无言以对的业主们,却被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于2019年6月27日,作出了(2019)川1323民初77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原告所愿。而对于具有表达能力,能把原告律师反复问得哑口无言以对的业主们,原告于6月25日主动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于2019年7月1日,作出了(2019)川1323民初780号民事裁定,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今天,其实,就是要求每一个司法裁判结果,都必须经得起司法历史的检验,必须做到依法维护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裁判。而这种同一原告所诉各被告的同一案由事实,对于不具有表达能力,不能把原告律师反复问得哑口无言以对的业主们,就判决如原告所愿,而对于具有表达能力,能把原告律师反复问得哑口无言以对的业主们,就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和判决的合法性,我想,凡是稍微有点法律意识的人都明白了。 但是,二年以来,原告不但未能从自身改起,主动与业主改善关系。而且反而还忘记了2019年因诉讼、拆迁还房户的遗留问题、开发商的责任问题、售卖地下停车位的问题、单方面事先拟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未经部分业主签字认可,是售房或物业代签以及是售房或物业另行喊在场人员代签的问题、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物业收费过高的问题等等,所引发打标语、举旗帜、拉条幅、拉横幅的重大群体事件,最终是靠官方的行政高压措施,才得以平息下去。而在上述种种问题尚未改正和解决的情况下,四川嘉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今年5月又是试探性的先把极少部分业主告上了法庭。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的结果,不但达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而且又极易引发打标语、举旗帜、拉条幅、拉横幅的重大群体事件吗?! 会怪人者怪自己,不会怪人者怪别人。为人做事处事,都需要趋利避害,这乃人之本性。为此,我今建议四川嘉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必须动如何做到既能悉数全额把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到手,以维持物业正常运转,又不再至于引发打标语、举旗帜、拉条幅、拉横幅的重大群体事件的脑筋,而不是以杀鸡儆猴的试探性的先把或暂不支付或只愿减半支付物业服务费中的极少部分业主们推上法庭被告席。而是首先必须择期召开业主大会,做到该协商的必须协商,该改正的必须改正,该解决与物业服务有关的问题必须解决,以求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让小区业主们住得安心、放心、舒心满意。否则,您们物业与业主积怨已深的问题持续僵持下去,必将适得其反。因为您们物业与业主是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的管理和服务是业主们的选择标准,物业的好坏,是直接关系到住房的环境和业主的生活质量。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没有选择标准的关系。 法院的职责是必须依法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利,而不只是依法保护任何一方的合法权利,被告一方的绝大多数业主,都不具备民事诉讼行为的表达能力。为此,我今建议蓬安县人民法院,不要再作同案不同结果的裁判了,必须把所有暂不支付和只愿减半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一并追加为共同被告,由各被告们选出或者由法院指定一至三名具有代表性的业主,作为被告一方的代表,根据合并审理查明的客观事实为判案依据,或依法组织双方调解,或依法作出维护政治效果、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裁判。否则,继续作出同案不同结果的裁判,必将彻底丧失裁判的公信力。法院无论是依法组织双方调解,还是依法作出裁判,都必须根据蓬安的实际消费水平,切实认真掌握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和物业收费标准的适当尺度。既要顾及原告方维持物业正常运转所必需,又要顾及被告方的实际消费或者承受能力。 综上所述:为了依法维护政治社会的稳定局面,不再引发打标语、举旗帜、拉条幅、拉横幅的重大群体事件。为此,无论是原告提起诉讼,还是法院审理极易引发打标语、举旗帜、拉条幅、拉横幅的重大群体事件的案件,都必须慎之又慎。司法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和政治社会稳定局面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司法必须依法坚守这最后一道防线。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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