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6月21日起,我市试行放开“机器人辅助骨科手术”等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有效期2年。
据了解,这6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精子线粒体功能检测、诱发精子顶体反应检测、单细胞水平单基因病检测、口腔导板计算机辅助设计、无回吸口腔治疗术以及机器人辅助骨科技术等项目。其中单细胞水平单基因病检测项目,每增加一种单基因检测项目,费用按“次”进行加收。
市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应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执行标准并按规定书面告知市医保行政部门,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试行期间,出现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诉纠纷较多等情况的,医保部门将及时向省医保局报告,并按规定予以调整和撤销。试行期满前3个月,由原申报医疗机构报送项目试行期执行情况、运行成本等资料,经省医保部门审核评估后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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