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 受贿行贿一起查,铲断“围猎”利益链,有利于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常言道:一个巴掌拍不响。正是因为行贿者与受贿人臭味相投,才会一拍即合,干着违法违纪的勾当,他们犹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渊”,时时面临凶险。所以必须加大惩治力度,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受贿人”不敢腐。 受贿行贿一起查,从源头上治理权力被“围猎”,有利于逐步消除腐败行为。行贿人是罪魁祸首,他们目的明确、计划慎密,让受贿人一步一步走进深渊,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慢慢腐蚀干部队伍,严重影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所以必须从源头治理,坚决铲除培育受贿行为的所有土壤,让“受贿人”不能腐。 受贿行贿一起查,让他们各自付出沉重的代价,有利于起到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要全面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等,精准提出处理意见,让受贿行贿都要付出代价,都要受到严厉惩治。所以必须开展好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让“受贿人”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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