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发几张今天中午2点上班时小区拍的照片,那些说小区卫生差的,请看!
作为业主,不是不同意物业公司的竞争上岗。只有质优价廉的公司为我们服务,我们才会有更舒心的居住环境。但是不是应该全体业主在场的情况下竞聘上岗,竞聘的公司介绍自己公司的优势,对如果竞聘成功后对业主的承诺:今后物业费,停车费收取标准、小区卫生、公共设施、人文环境、车辆管理、安保消防达到什么条件?然后大家现场投票现场唱票最后确定后在业主代表和业委会的共同签字下签订服务合同?如果连物业公司是何来头?成立几年了?服务质量如何  一无所知就新聘进来。今后又是一个“雷” 
关于小区车位分配建议:如果一家占几个车位和长期闲置的车位赞成收回重新分配,但是已经租赁的车位不好强行收回分配,先来后到的公德良知应该是被尊重的。就像你在饭店还在吃饭来了一伙人直接让你起座让位,你心里不万马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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