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律师法律热线:18728412001】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有部分人因为一时冲动而和妻子或丈夫闹离婚,甚至提起离婚诉讼,等头脑清醒的时候又后悔了,那么这个时候能不能挽救过错,撤销诉讼呢?起诉离婚生效后还能够撤销吗?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中络宏博律所表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如果对一审判决如果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情形有: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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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起诉离婚后撤诉还需要本人去吗? 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 2、如果原告有代理人,那么可以让代理人办理撤诉。 3、不按时出庭会被视为撤诉、未按期缴纳案件受理费也会被视为撤诉。这些按自动撤诉的行为不需要本人再去办理。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 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更多法律资讯访问宏博律所:http://www.zlhbls.com 宏博律所公众号:sc-zlhbls 宏博法律资讯热线:187284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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