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水拾光”网友:
您好,2021年10月31日在网上接报后,通江县烟草专卖局迅速赶往“兰兰便民店”核实:
一是该店2021年9月22日办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距离通江县实验中学校门口68米,符合《通江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县城城区中、小学校其场所出入口向外通道中心点距离50米范围以内不予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规定,办理结果通过公示栏和相关网站依法进行了公开公示;
二是经多次突击检查和暗访暂未发现“兰兰便民店”向学生售卖支支烟行为;
三是执法人员向“兰兰便民店”店主张某及其周边其他经营卷烟零售户进行了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严禁将卷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在该店重新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警示标语(原有标语已陈旧);
四是今年以来我局联合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主旨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共查处校园周边无证经营户2起,向未成年人售烟2起,行政处罚1起,对通江县实验中学和辖区内其他校园周边禁止距离外的零售户进行市场暗访和检查,专题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100余户,向校园周边禁止距离内客户张贴公告《通江县烟草专卖局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围烟草制品零售点的通告通烟发〔2021〕1号》20份,其他社区公示栏张贴40份;
五是经核实我局收到的各类举报、投诉和咨询,在此之前,未收到关于“兰兰便民店不符合办证和向未成年人售烟的举报”。
感谢您的监督,我局将在今后加强办证透明度的管理,加大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力度,欢迎拨打监督举报投诉电话12313,5208888。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涉烟违法行为予以监督举报。
通江县烟草专卖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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