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701|评论: 3

工商业用户,电费计价方式变了!明年元旦起四川将实施分时电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通知,决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同时,通知还给出峰平谷三个时段及执行范围、执行方式和浮动比例。

根据通知,高峰时段为每日11:00-12:00、14:00-21:00,平段为每日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为每日23:00至次日7:00。而高峰时段的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在执行范围上,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包括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商业用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自愿选择执行,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同时,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也将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上网侧分时电价机制、丰平枯季节划分暂维持不变。而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执行方式上,鼓励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时约定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合同约定的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约定用电曲线、或约定的用电曲线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本通知规定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含交易电价和输配电价)应按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具体来说,夏季7月26日-8月25日的尖峰时段为每日15:00-17:00,冬季12月26日-1月25日的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执行范围为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而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将上浮20%。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解释,实施分时电价,目的是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保存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
立即加入“四川手机报&麻辣社区” 热点交流群
联合大群.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1-12-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害惨了个体商户,高峰时间段正是商户做生意的时间,真的是为民着想!

发表于 2021-12-11 2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2-1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一个调剂,又吃票子了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