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823|评论: 2

狗在绿化带排便主人竟想溜 被罚款50元

[复制链接]

“你在茜草街道林海中路携带犬只出行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行为,违反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你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近日,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开出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首张不文明行为罚单。

当天,江阳区茜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熊巍和王茂明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例行巡查,在巡查到林海中路时,发现了不雅的一幕:一只小狗在绿化带里排便后,主人牵着小狗若无其事正要离开。

队员们看到后,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其进行教育,当事人不配合拒不清理。《条例》中规定,携犬只出户的,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绳牵引,并主动避让路人,及时清除犬只粪便,如拒不清理的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因此,执法队队员依照《条例》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

经过了解,这名中年男子姓范,家住茜草街道,趁着天气好牵着小狗出门晒太阳,小狗内急,就带到绿化带里排便,以为没人看见就想溜。在接受处罚后,他羞愧地表示:“今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一定遵守规定,文明养犬”。

据了解,《条例》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江阳区针对其中涉及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重点巡查和宣传劝导,以及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处理不文明案件72起,现场责令整改不文明行为2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教育5000余人次。(来源:封面新闻)
20220121134550front1_0_3647765_FkzGHlXxmdc2yvmRsu9kOXt3xU1Y.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2-1-21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消灭狂犬病毒

发表于 2022-1-22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