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铭丽农业有限公司“铭丽农业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中江县铭丽农业有限公司特委托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铭丽农业生猪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铭丽农业生猪养殖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芦堰村3社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要:新建生猪养殖场一座,占地面积约12.87亩,修建建筑面积约为5480平方米的养殖猪圈4栋,并建设消毒间、废水处理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喂养设备、环保设备等自动化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存栏育肥猪4000头,年出栏育肥猪8000头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江县铭丽农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芦堰村3社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1809079187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四川德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德阳市庐山北路477号希望财富中心A栋11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838-2270692 邮编:618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jsjl9rWCJiA0ybRCzJn5A 提取码:oigt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公示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7日—2022年3月2日 中江县铭丽农业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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