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三主动”,积极为社会组织提供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有力提升了社会组织登记质量。2021年,全市成立登记73家,共有社会组织1230家。
一是主动告知,明晰要求。在接受咨询时,主动发放登记事项告知单,详细介绍非营利性、登记材料程序等要求。在发放登记证书时,同步发放《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后注意事项告知单》,告知要及时备案、按时参加年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等。
二是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在发放登记证书前,会同业务主管单位主动上门为拟成立社会组织宣传相关法规政策,特别提醒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时,要及时建立党组织。
三是主动提醒,明确职责。批准成立社会组织后,主动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时间、党员情况、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书面函告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提醒共同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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