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中,如何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 2月23日,记者从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遂宁于日前印发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遂宁将对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住房政策给予支持,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属性。 为何出台? 为生育二孩三孩缴存家庭减压 遂宁住房公积金支持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出台,出发点在于从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角度给予配套支持,缓解缴存职工购房经济压力。 记者从《实施细则》中看到,该政策适用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即在2011年11月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后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后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 去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外发布,提出了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同时明确从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配套实施生育支持措施。 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金融保障作用,遂宁结合实际,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生育二孩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相关政策,缓解缴存职工购房经济压力。 如何落实? 从四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遂宁住房公积金支持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可以概括为“两提高”“两同时”。即提高贷款额度和租房提取额度,与此同时,执行租赁自住住房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余额本息可同时提取、执行又贷又取。 在提高贷款额度方面,凡符合遂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二孩三孩生育缴存职工家庭,在遂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限额均在同等条件最高贷款限额上提高5万元。具体而言,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其他贷款条件均不变。 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方面,在遂宁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的二孩、三孩生育缴存职工家庭租赁自住住房,凭缴存所在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源证明材料,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180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市本级、船山区与安居区视为同城。据了解,该项政策的提取额度相较于之前,每年提高了7000元。 对于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执行租赁自住住房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余额本息可同时提取,《实施细则》明确,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若为期房的,在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后,且在最近12个月内没有还款逾期的(公积金贷款),可连续两年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和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租房最高提取额度18000元/年和12个月应还款本息之和。 而在又贷又取方面,主要针对生育三孩缴存职工家庭给予支持。记者从《实施细则》中看到,生育三孩缴存职工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在偿还贷款满12个月后,又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具体到操作层面,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购房时,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但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首付款的金额和贷款金额之和不能超过购买该套住房的总房款。此外,在归还贷款满12个月后,且在最近12个月内没有还款逾期的,可每年度一次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本人账户,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总共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应还款本息之和;也可每年度一次申请将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划至银行住房公积金还款过渡户进行大额还款,提取总金额不超过贷款余额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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