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唐昌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2001年,唐昌镇启动实施了一批旧城改造项目,镇政府与四川鸿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将原西街社区西北一环路(石灰市)的420平方米(实测为389.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给四川鸿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其实施开发。四川鸿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年底完成开发建设。信访人等业主先后至四川鸿宇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房屋和商铺,由于种种原因该宗地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唐昌镇政府接到住户诉求后积极协调规自等主管部门,努力推动相关工作。 由于当时承办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现已失联,唐昌镇安排专人对接该宗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事项,并按照区规自局反馈意见及办证要求多次前往区住建局、区规自局、区档案馆查阅宗办理权证所需的相关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报建资料,经反复确认,尚未查询到办证所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报建资料,按要求,西北一环路(石灰市)暂无法满足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要求。 下一步,唐昌镇将继续积极与区规自、住建等主管部门对接协调,如有进展信息,将及时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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