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任太芬,现住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黎家院村5组,户籍地:四川省盐亭县柏梓镇乐阳村7组。
我反映的真实情况如下:
一、任太勇是我的亲哥哥,他想报复我,2008年他将我的户籍从生产队和大队下了,却将他自己和爸妈的户籍上上,后找了村干部王兴志、陶东方将灾后重建款转移到潘怀章名下修的房子。潘怀章是我二姐夫。
二、2010年任太勇给我介绍了郑守泽,郑守泽为当时黎家院村的村干部。郑守泽向我介绍张劲松的宅基地,张劲松将宅基地卖与我。2012年冬月郑守泽叫我们在该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如果不修,村上会有很多人的阻拦闹事,当我们挖房屋基础时,来了很多村民向我们索要踩地皮费。我们自己找的房屋包工头(郭志金),也将所有建房手续办齐全了的,后村干部郑守泽和城建办何云说我们找的包工头245元/平方米太便宜了,包工头会跑。于是,郑守泽介绍陈永和来承包给我们建房,建房合同是郑守泽亲自手写的。但陈永和将基础改了,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我们就叫陈永走人,不要他承包修建。但郑守泽出面调解拆除楼梯间,我们冤枉给了1200元,是因为郑守泽在合同中没有写“按图施工”。郑守泽、陈永和我任太芬重新画了草图,已按图施工,还有二至六楼不变。修建过程中,包工头陈永和根本不听我们的指挥,为了多挣钱,在第三楼山墙出挑。房屋多处都是问题,叫他整改后又装修,他却在外面造谣说我们不给他工钱。我任太芬找到绵阳市城建办和高新区城建办,他们说那是你们自建房,政府管不了,给你修建你不满,你可以将他直接撵走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