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你们扫墓不要烧纸燃香烛,现在倡导文明扫墓,用鲜花代替。”
“大哥,森林火警的报警电话是12119哈!” “大爷,画眉、鸳鸯、鹩哥这些都是野生保护鸟类,是不能家养的哦! ……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森林火灾意识4月24日乐至县林业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检察院等部门在乐至县陈毅广场开展 “严防森林火灾 保护野生动物 ”的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宣讲、悬挂横幅、展板展示、播放警示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等方式,向过往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帮助和引导市民朋友进一步了解森林火灾的严重性以及森林防灭火知识,并提醒大家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其他违规野外用火等;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要关爱野生动植物、禁止出售和食用野生动物,共同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行动中来。 活动当天 现场共发放了各类宣传资料 2000余份接受咨询 100余人次 切实提高了市民的野生动物保护和森林防火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生态保护、防火安全氛围
温馨提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乐至的森林防火期,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高火险期,请市民朋友务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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