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肖平,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大麦村七组97号。身份证号码:511523198308205942.,系宜宾市翠屏区肖平种养殖场经营者。电话号码:18283111915,现实名举报本人房屋和养殖场被强制拆迁的心酸血泪过程。
房屋产权证明
本人系老实巴交的农民,和前夫离异后,从前夫家分的几间房屋独自带着女儿靠养殖过日子。2013年,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在小地名新房子湾的地方筹办了一个养殖场,取名宜宾市翠屏区肖平种养殖场,2017年,随着规模的扩大。我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养殖场地并在2017年12月获得了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黑山羊和蜂蜜养殖。养殖场建立后,我勤勤恳恳,起早贪黑经营着养殖场。在强制拆迁前,我产权房屋面积204平方米,养殖场房屋面积达1600平米,黑山羊种羊和小羊数目约300头以上,中华土蜂达150箱,鸽子100余只。鸡鸭200多只。
饲养的鸽子
2022年4月13日上午,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强行把我带到象鼻街道办事处限制,随后,街道办领导带领由该街道城管、公安、国土、城建和村组干部组成的近百人的强拆队在没有下发任何拆除通知、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没有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指挥强拆队驾驶两辆大型铲车将我位于象鼻街道大麦村七组住房和养殖场房屋摧毁。
饲养的种羊
事情发发生后,我多次找到相关部门,但都没有相关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针对我房屋和养殖场被强拆根其原因是翠屏区象鼻街道个别领导公报私仇,因其前两年家庭成员因方碑公司产生的弃土纠纷,个别领导便滥用强制手段挟私报复,把我作为报复对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在不调查、不通知、不补偿、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独断专行、肆意强拆。官僚主义作风非常严重。 农民的合法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象鼻街道领导这种不依照任何法律程序肆意强拆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的损失。这样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不利于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势必会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我虽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但也会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的城市发展建设。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民辛苦一辈子干点事不容易,强烈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拆迁,个别领导不能打着政府城市发展的旗号挟私报复肆意的野蛮强拆、不能无法无天,肆意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强烈呼吁上级领导关注此事,惩治不法官员,还人民群众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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