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卖双方顺利签约,买方直接向卖方支付了45万元首付款。为了等房屋“满二唯一”,双方约定3个月后再办理手续。但仅过去2个月,房屋就被发现无法交易,买方的45万元首付款怎么办?
案例详情
1、2017年11月4日,买方刘先生和卖方张小姐以123万元的价格签署了一套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该房屋在签约前已完成产调,除房屋本身有45万元的银行抵押贷款外,没有其他问题。
2、张小姐要求刘先生直接向其转账45万元首付款,用来还清抵押贷款。经纪人立即向双方说明其中的风险,并建议对该笔资金做资金存管。可是张小姐不同意,刘先生就没有再坚持,向张小姐直接支付了首付款。
3、由于该房屋在三个月后才“满两年”,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等房屋“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缴纳税费的条件可以达到“满二唯一”。
4、可是合同签署仅过了两个月,经纪人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另外一家经纪公司的经纪人打来的,表示张小姐向他借了15万元,多次催还无果,由于他有这套交易房屋的信息,所以直接在法院做了财产保全,并表示如果收不到欠款他不会撤诉。
5、如果这样,该交易房屋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刘先生已经支付了45万元的首付款很可能无法追回,刘先生非常揪心,特别后悔当初没有将房款做资金存管。
案例分析
经过多次沟通,张小姐同意以通过向其他金融公司借贷的方式还清15万元欠款。为了避免再出意外,各个环节的手续,双方都以加急的形式办理,并以一周的时间走完了面签、网签和过户流程,但刘先生依旧对此很后怕。
解决办法
【案例提示】
买卖双方可通过办理资金存管,将购房款存放在“第三方存管机构”( 第三方存管机构一般为监管机构、全国商业性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交易成功后,资金划转卖方;如交易失败,则资金退回给买方,充分保障房屋买卖资金安全。同时,也正是由于同时有了第三方存管机构中的这笔资金,卖方也不用担心买方拖欠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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