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孩子骑电动车撞奔驰后全责,车主说有保险不用赔!四川德阳,不料,一年后,保险公司却把孩子的家长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28,500元!孩子的父亲收到庭审通知后一脸不解,车主已经说好了不用赔偿,保险公司凭啥告我们?
一天傍晚,丛女士开车去接自己的闺蜜,准备晚上一起吃个饭,正当她聚精会神行驶在马路上时,突然,一辆电动摩托车逆行朝着她的方向驶来,尽管自己一个急刹车稳稳的停在路上,可还是让对方给撞上了!
丛女士见状立马下车,扶起了倒在地上的男孩小强,在确认他只有一点小擦伤并无大碍后,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车,保险杠和大灯都已经被撞坏了,再看看惊魂未定的小男孩儿,丛女士一边安慰小强,一边让他联系自己的家长。
没过一会儿,小强的父母和执勤的民警都来到了事故的现场,经过民警现场查看和对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因小强驾驶电动摩托车逆行,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让他在事故责任书上签了字。
小强的父母在一旁看到自己的孩子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被撞的还是一台奔驰车,心里一时也不知道该赔人家多少钱,就开始数落小强,而丛女士走上前对小强的父母说:“孩子还小,只要他没事儿就好,我的车有保险,只要我负全责就不用你们赔了!”
执勤的交警看到丛女士不想追究对方的责任,双方又有和解的意愿,就明确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协议,同意私下和解,这个事儿只要你们自己解决就可以了”,说完,交警就离开了现场。
小强的父母看到车主丛女士主动揽下责任,对她千恩万谢后几个人也都各自离开了。
一年后,当小强的父母收到法院传票的时,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车主已经主动承担了责任,并且明确说不需要他们赔偿,现在保险公司却通过法院找到自己的头上,要求赔偿28,500元,这就有点儿太过分了吧!
小强的父母在问询过保险公司后得知,这28,500元并不是保险公司主动赔付给丛女士的,而是她起诉保险公司后法院判决赔偿的,既然保险公司把钱赔给了丛女士,就要向事故的责任方代为追偿!
原来,丛女士以为说自己是事故的全责,保险公司就应该给自己赔偿,可是当她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他们却查到这起事故是对方的全责,不在保险合同理赔范围内。
而此刻的丛女士心里也明白,这明明就是好心办了坏事,不过,要让自己承担这么多的维修费用,心里也不是滋味,于是,她就一纸诉状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弄清楚事情的经过后,小强的母亲却责怪丛女士,当初已经明明说好你自己承担责任,不需要我们赔偿,现在却让我们赔偿保险公司的钱,为什么当初不协商好如何赔偿呢?
面对小强母亲的指责,丛女士解释道:“我当初的想法就是不想让你们赔偿,本想把责任揽到自己的身上,可是保险公司却只认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一直说是我的全责,可是保险公司却不同意,虽说我起诉保险公司要回了维修费,可是我也没想不到他们会找你们赔偿!”
那么,事情发生后一年多,保险公司还要向小强和他的家长进行追偿,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任何一起交通事故,并不是车主认为自己有保险,出于同情的目的不让对方赔偿,自己去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保险公司要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果有第三人需要承担责任时,保险公司可以先行赔付,再向责任人代为追偿。
根据《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力的,这个行为是不予被认可的。
从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如果丛女士放弃要求小强的赔偿权利,只有她自己承担这次事故的损失,如果她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就把她向小强要求赔偿的权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所以保险公司有权向小强代为追偿。
这个案例也在告诉我们,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别总想着自己造成的错误让别人买单,主动揽责更是无用之举,保险公司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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