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a~0”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关于巴中临港产业园四川悍天实业有限公司不跟员工签合同”一贴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赓即组织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经查,四川悍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员工就劳动合同有关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属实。2022年8月9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四川悍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事进行了指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关于“公司未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 经查,四川悍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责令其限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三、关于“辞职当天拿不到工资及工资发少了”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应依法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联系电话:0827—3368262,地址:巴中市恩阳区国资大厦五楼)。发现工资发少了,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如果存在争议,可以依法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联系电话:0827—3369557,地址:巴中市恩阳区国资大厦六楼)。 四、关于“食宿”的问题 经核实,公司提供住宿,工作期间有餐食补助,宿舍内水电费自理。 五、关于“请(销)假”的问题 经核实,公司关于请(销)假有明确规定,对于一般情况需要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重大或突发情况当天电话请假后,需完善请假手续,病假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如果劳动者对请(销)假事宜与企业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