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应急管理局
崇州市公安局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崇州市水务局
崇州市交通运输局
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对崇州市文井江镇(鸡冠山)、街子镇九龙沟
沿线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近期,我市文井江镇(鸡冠山)、街子镇九龙沟沿线山区道路因受汛期影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滑坡、垮方、泥石流等灾害隐患, 致道路损坏车辆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大限度预防气象灾害、最大限度保障山区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九十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文井江镇(鸡冠山)、街子镇九龙沟沿线山区道路采取预约限流措施。所有外来游客通过网上提前预约山区酒店(农家乐)。酒店(农家乐)凭游客入住信息将车辆牌照号上报给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将车辆牌照号提供给执勤卡点,执勤卡点凭属地政府提供的外来游客车辆牌照号并遵守防疫规定测温亮码通行。
二、从即日起,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3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对文井江镇(鸡冠山)、街子镇九龙沟沿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
三、管制期间,到文井江镇(鸡冠山)沿线允许从李家岩复建道路右岸重庆路口、文井江镇柏木沟路口(经大邑县花溪谷前往文井江镇道路)驶入;到街子镇九龙沟沿线允许从街子镇欢喜村清溪园路口、街子古寺永康桥停车场路口驶入。上述路口设置执勤点,本地居民凭居民身份证通行。禁止从其他路口驶入上述路段。
四、本通告所限制通行的车辆,不包括施工车辆、抢险车辆和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五、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六、管制期间所有机动车辆和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制通告要求,自觉服从交通管制人员指挥。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七、原有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崇州市应急管理局
崇州市公安局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崇州市水务局
崇州市交通运输局
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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