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同志: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九龙潭水库工作人员带人在水库钓鱼的问题已收悉。经查,2022年9月2日17点左右,九龙潭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王某带人到水库尾水处钓鱼情况属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对九龙潭管理所相关人员处理的决定
责成九龙潭管理所主要负责人王某某向西充县水务局党组作出深刻检讨,扣减年度绩效工资3000元;对九龙潭管理所工作人员王某进行停职处理,扣减年度绩效工资2000元。取消二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由主管部门对二人进行问责处理。
2.关于对钓鱼人员处理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对2022年9月2日在九龙潭水库钓鱼人员斯某某、吴某某的非法垂钓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分别罚款500元。
针对此次事件,西充县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迅速行动。庚即派员进驻九龙潭水库管理所,开展相关工作,责成九龙潭水库党支部自查自纠找原因,举一反三抓整改。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工作,多措并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坚决遏制类似事件发生。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和监督我县水利事业,并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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