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外嫁女户口迁出,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还有农户不知道原创2021-12-29 17:22·聊点三农
摘要:农村外嫁女户口迁出,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 长期以来,保障农村女性合法权益做得还不够,尤其在传统观念影响下,很多农村地区不够重视保护外嫁妇女的土地权益。比如,这些外嫁妇女在婆家分不到地,而在娘家原有的承包地也被收了回去。 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某村的村民王大姐,她十几年前外嫁到隔壁村子,其户口随着迁入婆家,婆家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也没有她的名字。由于婆家村子在县城边,现在村子准备改造道路,村里决定收回死亡和迁出人口的土地,其中,就包括王大姐原有的3亩承包地。 王大姐之前并未参加村里的社员会议,只是事后收到村里的决定通知,直到新一轮土地确权,王大姐才回到村里要求对原有承包地确权颁证。 那么,像王大姐外嫁他村这类情形,还能在原村享受承包地权益吗?还领到相应的确权证书吗? 其实,这类情形的本质在于,农村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分到土地,其在原村享受的承包地会不会收回。 答案是明确的,即农村外嫁女户口随丈夫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没有分得土地,那么,她在原村的土地权益应该保留,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法理依据如下: 最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 1、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已婚妇女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在原村的承包地; 2、如果农村妇女离婚或丧偶,不管有没有在原村生活,只要没有二次享受承包地权益,她在原村的承包地也是不得收回的。 3、在土地承包期内,如果村里确需调整个别农户的承包地,必须召开村民会议,且参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必须达到2/3以上同意,然后报乡镇和县农业农村部门批准后,才能对个别农户的承包地进行调整。但如果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明确约定了承包期内不得调整的,村里是不能找任何理由调整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尽管王大姐外嫁户口迁出了原村多年,但她却在婆家没有享受承包地权益,原村应依法保留其3亩承包地,同时,也不存在其他收回王大姐承包地的情形,因此,村里作出收回她承包地的决定是违法的。 因为这样,王大姐在新一轮土地确权的过程中,从发包方手里要回了原来的3亩承包地,并且完成了土地确权登记,如今她也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尽管这个过程一波三折,但王大姐算是幸运的。然而,相信还有很多“王大姐”,同样经历过外嫁户口迁出的情况,但她们却没守住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丢了娘家享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在婆家的承包合同中也没有自己名字。 在这里,给那些即将外嫁的农村女性提个醒,即便户口迁出了,只要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那么,原村是不得收回你的承包地权益的,记住了哦!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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