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都江堰市医疗中心做的前列腺手术不成功 我记得,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在灌县城外廖家桥,有一天,一个亲戚突然病了,那时交通条件差,又无车子,大家马上背到城内南街口旁的灌县人民医院,正是吃午饭时间,大家喊了一声,有两个医生马上赶来给病人看了病,打了一针,吃了点药,由一个医生带路到住院部床上休息一下,门口写着“病人之家”。在算账时药钱不够,医生叫明天上午一起交钱,病人好了点,大家一起回家,第二天病人家里人拿上钱到医院付了款。过去很难产生医患矛盾纠纷,医生和病人相互信任和谐。 去年我在都江堰市医疗中心做前列腺小手术住院,8月26日门诊后入院,住在住院部东楼11层,到29日下午将医生开的检查项目跑完,到了医生办公室,一个带眼镜的年轻医生对我说,你的主管医生是黄医生,明天上午找他。8月30日上午在11楼医生办公室见到黄医生后,叫我下午来签手术协议书,下午到了医生办公室,黄医生拿出两份打印好的手术“协议书”叫我签字,出于对医生的信任,说签就签了。黄医生给我说争取安排明天手术。我问黄医生还有没有签的,他说没有了。签了“协议书”后,他还问我是哪个单位的?做什么工作的?医生面前能说假活吗?我告诉他,我是水磨镇政府退休的。他说公务员住院报的多有补助,叫我吃好点,休息好。我在医院医生栏目中看过对黄医生的介绍,增加了对他的信任。 当晚7点过,又接到黄医生的电话,我到医生办公室后,只有他一人,又拿出一份“合同书”叫我签字。我说手术合同已经签了,怎么还要签,他说是另外的,自费不能报账的。我大概看了一下,是手术器材方面的,问他自费要多少钱,他说大概3000多元,光用具就要3200元。我说这些费用应该由医院承担?今后还可以用。他说“他的不能用了,明天我要用,你不签字,明天的手术就取消了,你考虑嘛?”一个长期饱受前列腺折磨的病人患者能不签吗?签字后我要一份,黄医生说没有多的,只有两份,一份交医院,办公室要保存一份。我说我拿去复印一份,他说医院有规定,病人不能复印带出医院。作为病人方,治病心切,也只能作罢。2021年9月6日出院,总共医疗费用13452.70元,其中自费4105.70元。我算了一下,自费部分占30.52% 。 出院后,一直感觉仍然有尿频、尿胀、尿不通畅现象,在都江堰医疗中心门诊三次,第二次是黄医生看的病,他们都说老年人恢复慢,有的要半年以上,叫我吃好点,坚持吃药不能停,就这样一直吃药控制,光都江堰医疗中心三次药费就800余元,多为自费药。其它医院和药店花的钱也不少。从去年到现在我的尿频、尿不畅一直没有好转,不到一个小时又要小便,尤其晚上更难受,觉也睡不好。 这次因膝盖疼痛,在都江堰鹏程疼痛医院住院,顺查了一下我的前列腺问题,我才发现,去年我的前列腺手术是失败的,才一年时间,怎么增生那么快?在病人心中,医生是高尚的人,“医者仁心”,医德高尚。现在有的医生假借医院制度规定,变象把医院变成强制消费创收的超市,把病人当做主动缴费的绵羊。医院把国家对百姓的医药看病补助,变成创收手段。长此下去,医院的“救死扶伤”,医生的“医风医德”,还存多少? 现在我发现,既然我的手术不成功,那都江堰医疗中心泌尿科的黄医生有没有责任?我的住院自费款那么高,都江堰人民医院该不该查清后,向我作个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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