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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号召市民加入“小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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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4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申城第一波疫情高峰来势汹汹,越来越多的快递小哥也“阳”了,多地出现快递时效延迟、外卖运力不足的情况。对此,一些城市先后发布“关于参与外卖配送服务的倡议”,呼吁居民在满足已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等条件的情况下,自主选择加入外卖骑手行列。
前不久,上海市网购商会发出“特别倡议”,鼓励近期未到岗工作或有闲暇时间的居民,在确保自身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入配送的行列,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为上海千家万户送去一份温暖。
“倡议书发出后,我们接到很多市民电话咨询,都是问如何成为骑手的相关条件。”饿了么上海物流负责人陈军伟表示,市民可以选择在手机“蜂鸟众包”App注册,也可以到线下站点问询。
有数据显示,倡议发出后短短一周,上海已有约5000名新注册骑手加入美团。“主要是想做兼职的市民来咨询,周末有空的人比较多。”一名招聘人员告诉记者,尽管咨询的人不少,但最大的障碍是没有电瓶车,“比如他想做短期,但电瓶车需要自己租,而且一般以月起租,他可能就觉得不太划算。”
“95后”大厂软件工程师小伙明泽就是积极响应号召的一员,在外卖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明泽迅速入职了。每天傍晚,他下班从办公室格子间走出来,摇身一变就成了跑腿小哥,开始每天的配送。“每晚6点做到半夜11点,一晚上能送十多单,效率还挺高的,也不耽误白天的工作。这个阶段订单多,再加上平台补贴,一晚上能赚四五百块。”
■专家观点
据了解,当前配送骑手参与互联网平台快递、外卖配送主要有互联网平台自雇骑手(“自雇骑手”)、互联网平台将配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外包骑手”)以及共享经济下的众包骑手(“众包骑手”)三种模式。
据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自雇骑手模式下,骑手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自雇骑手在互联网平台发放的配送任务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属于典型的履行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由平台方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外包骑手模式下,若骑手与第三方外包公司签订包括劳务协议、承包协议在内的非劳动合同的,则一般认为骑手与第三方外包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或其他民事关系,而与发包方互联网平台无直接法律关系,发包方互联网平台亦无需承担骑手造成的事故中对伤者的赔偿责任。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多为判决众包平台与骑手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中也有法院认为,对于不向骑手收取费用的众包平台仅为居间服务提供者,对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不存在过错,从而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不少人关心的“工伤”问题,律师表示,骑手配送发生事故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工伤认定的一般要素当无争议。是否属于工伤的判断重点在于骑手以及互联网平台、第三方外包公司以及众包平台等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众包骑手模式下骑手受伤难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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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3-1-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医生基本都阳了,但还是在上班

发表于 2023-1-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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