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已收悉,经营山县医疗保障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充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南府办发【2022】33号)精神,全面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和购药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拓宽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微信上绑定的医保电子凭证可实现就医买药不刷卡,在药店可凭医保码付款,在医院可实现挂号取药,而且社保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功能不会受到影响。
三、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亲情账户可绑定小孩的医保电子凭证。
感谢您对营山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需了解更多政策敬请致电0817-8210455咨询。
营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