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投 诉 人:南充市顺庆区稻香路42号稻香苑2栋2单元业主 投诉对象: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城街道、稻香路社区 投诉原因:业主反映小区公共区域违建问题四月有余,相关部门对群众诉求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相互推诿,懒政现象突出,严重的不作为。 一、具体情况 南充市顺庆区稻香路42号稻香苑2栋2单元一楼公共区域,长期被一业主占有,私建大门据为已有,区域内长期堆放废旧物品,杂草丛生、污水横流,垃圾与腐烂的树叶混在一起,散发出难闻的馊味,为蟑螂和老鼠提供了隐匿之地和食物来源,夏天更是气味难闻,蚊虫肆虐,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环境。 二、维权经过 2022年9月12日,业主们找小区业委会商议一楼公共区域违建问题,想通过业委会联系违建方协调沟通,妥善解决问题,但业委会以各种理由,不予以处理。 2022年9月30日,向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违建投诉,同时向所在街道(中城街道)、社区(稻香路社区)反映相关情况。(街道及社区表示,会利用此次老旧小区改造一并拆除) 2022年10月12日,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城街道、稻香路社区会同联合执法、现场办公,并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 2023年1月4日,小区地面改造结束,街道同社区未履行承诺,未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业主代表再次到稻香路社区找席晓燕书记询问此事,得到的答复是:社区没有执法权,他们管不了,让我们去找中城街道。 我们于2023年1月6日到中城街道询问此事,回答我们的是:去找顺庆城管执法大队。顺庆城管执法大队说这个事情要街道社区牵头一起处理。 2023年1月15日,业主代表相继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均未落实整改。 我们也咨询了相关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及办理时效(行政机关应在行政处罚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从投诉立案、发放调查(询问)通知书五月有余,建章建筑仍屹立不倒,相关单位互相推诿,违建方还放话说他跟城管熟,不怕投诉,专门买来铁链将大门一锁了之。 三、群众期盼 深感维权之艰难,实属无奈,找寻无门,故而联名写信反映情况,希望领导重视群众诉求,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整治干部作风中的顽瘴痼疾,安排人员对该问题展开调查处理,切实做到民生无小事,民诉即办理。 附:违章建筑图片及执法人员现场办公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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