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户: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四川联发燃气公司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确保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平稳实施,联发公司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5〕1066号)的要求,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阶梯气价,并通过媒体、报纸、营业大厅公示等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阶梯气价收费标准:第一档500方按照2.18元/方收取,第二档501-660方按照2.59元/方收取,第三档660方以上按照3.2元/方收取。燃气用户的年阶梯计价期间为当年2月至次年2月。关于您反映的阶梯用气量少的问题,居民生活用气多人口认定申请对象为户内居住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一人可申请增加气量65方/年。如您符合申请条件可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户口薄/成都市居住证到联发公司营业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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