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阳市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家药房在三方平台上网络销售药品时,向消费者出具的销售凭证未载明药品批号、生产厂家,无法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雁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该案件为雁江辖区首例查处的药品网络销售违法案件。药品安全责任重大,网络销售不是法外之地。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雁江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办法》宣传,强化网络监测,落实监管职责,普法执法“两手抓”,结合“春雷行动2023”的开展持续护航老百姓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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