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视台直播四川联盟 2023-03-23 22:18
日前,蓬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家犬伤人索赔案件。七旬老人李某因被谢某家犬咬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谢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14万余元。
据悉,日前,李某经过被告谢某自建房时,被其饲养的狗咬伤并摔倒在地,造成多处骨折。李某受伤后,谢某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并接种狂犬疫苗。
立案后,主审法官与原被告双方沟通,积极调解该案,但两家人因为赔偿问题产生了较大分歧。谢某认为自家的狗并未放养,且被铁链拴着,原告被咬伤系自己原因造成,故拒绝全额赔偿。李某认为拴狗铁链明显超出了安全长度,也没有加装护栏,并不足以控制犬只实施攻击行为,没有完全履行管理义务,被告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月9日开庭当日,主审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谢某分三次共赔偿李某10万元。考虑到两家人在同一个村,案结之后,主审法官还多次上门走访,调解两家关系。
遂宁传媒集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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