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反映的关于仪陇县清明桥村铁路补偿款分配公开何在,仪陇县新政镇清明桥村七社铁路占地补偿款分配记实的问题已收悉。经新政镇人民政府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方案不公平的调查情况
(一)、新政镇清明桥村七社目前占用土地28.37亩(38100元/亩)、林地10.89亩(38100元/亩),建设用地0.7亩(19050元/亩),共计39.26亩,土地补偿款1482471元,按照2023年2月2日该社户代表会议讨论的方案,土地、建设用地补偿款由社集体统一分配,土地面积统一调整,林地到户界限清楚,归属明确,林地补偿款30%由集体统一分配,70%归承包户所有,补偿款分配后,集体不再调整林地面积。
(二)、您反应的11025元人工工资系七社道路清杂、丈量土地、变压器安装等集体事宜支出,所有开支费用由社长按照“一事一议”程序,组织社员代表会进行了商讨。
二、关于事务没有公开、公示的调查情况
(一)、涉及占地补偿款公示,一是去年征地过程中按程序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了张榜公示,二是在村委会办公室张榜公示的同时,在七社许德明家院墙也进行了公示,三是在七社户代表会议召开过程中向户代表进行了详细公开,四是在七社社员微信群众对相关情况也进行了详细公示。
(二)、关于签字和会议人数的问题,清明桥村七社共有46户,2月2日到会42户,4户未到会,到户率91.3%,分配方案系户代表真实意愿表达,并经过到会户代表表决一致同意(附图)。表决结束后部分人员因事提前离开,分配方案32人签字,其中唐某于(已死亡)系其妻子谭某珍参会,由唐某平代签,经询问谭某珍本人,系其真实意愿表达。有现场走访谭某珍的视频为证!
(三)、关于您反应工作人员采用威胁取消低保方式胁迫许某明签署分配方案签名一事,经走访许某明本人且录像为证,许某明完全是自愿签字的,而且还是其本人主动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去到许某明家中进行签字的,所以绝无威胁签字的行为。
三、关于涉嫌征地款没有完全分配的调查情况
清明桥村七社共征地39.26亩,其中建设用地0.7亩,19050元/亩,共计13335元,其他用地38.56亩,38100元/亩,共计1469136元,合计1482471元,您所反映的总款项1495806元,系您把建设用地0.7亩按照38100元/亩计算错误,不存在截留、挪用等现象。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继续将本着为民办事的态度为您竭诚服务。
仪陇县新政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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