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障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阿坝州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目标
从2023年起,全州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保障覆盖率达100%,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保持低水平,母婴健康安全有效保障,人口下降问题逐步改善。
基本条件
享受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项目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阿坝州户籍且参加阿坝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妇女。
2.符合阿坝州计划生育政策。
3.在本县(市)域内或合规转诊至州内有资质的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
4.完成登记备案且接受规范孕产期保健。怀孕早期 (12周+6天前)必须到当地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医疗保健机构登记备案。如长期不在本地居住,可就近选择医疗保健机构登记备案,由州内辖区的医疗保健机构负责进行信息管理与互通。孕期至少应做5次以上的产检,高危妊娠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保障内容
州、县人民政府通过医保定额保障和财政资金定额保障,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保障助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助产技术临床路径,规范开展助产技术服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超额部分,由产妇自行支付或按照产科并发症/合并症进入医保报销流程。
保障标准
二级医疗机构顺产定额保障4000元/例、剖官产定额保障5500元/例,三级医疗机构顺产定额保障4400元/例、剖宫产定额保障6800元/例。其中:
一是医保定额保障标准。按照《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阿府发[2021]11号)要求,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定额报销,即顺产2000元/例、剖宫产3500元/例,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50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二是财政资金定额保障标准。医保定额保障后,再由财政资金定额保障,即二级医疗机构顺产保障 2000元/例,剖官产定额保障2000元/例;三级医疗机构顺产定额保障 2400元/例,剖宫产定额保障 3300元/例。未规范完成孕期保健者和不符合医学指针剖宫产的,只享受医保定额保障,不享受财政资金定额保障;
三是殊报销政策。严重妊娠并发症与合并症纳入疾病报销范围尽量降低危重症与并发症个人承担比例。
其他事项
阿坝州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基本医疗服务保障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试行期满后根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调和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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