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农管”在网络平台持续引发争议。
微博网友反映,“河南沁阳市农管以‘生猪未检疫’为由,强行将养殖户的两车生猪拉去屠宰场。在猪肉卖完后,养殖户不但没有收到钱,连车也被扣留。”“在海南某地,因农药不符合标准,就直接把农民种的四亩豇豆给毁掉了。”“在某地农村,大型收割机因超过了限高限宽标准,就不许农民使用,让农民犯难。”
针对各种传言,《半月谈》刊发文章称,舆论争议背后,有不少担忧。
担心一:“农管”管辖一刀切,影响农民正常生产生活。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地域性强、差异性突出,其复杂性决定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能简单一刀切。尽管网络上出现的“房前屋后不能种地”“不允许农民养鸡鸭”并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但大家依然忧心忡忡,担心将来“农管”会乱伸手,管不该管的事情,让农民丧失发展自主权,影响农村发展活力。
担心二:“农管”过度执法,权力寻租,认为“农管”可能出现粗暴执法,损害农民利益。例如,春播期间,一些人以执法为名,让农资店只能销售他所联系的某个厂家的种子。
对于这种曲解和误读,有关部门要予以重视。首先,要严格厘清职责,划定执法边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对执法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规范执法程序、约束执法行为;做好宣传阐释工作,消除大家的误解,让农民清楚知晓执法的具体内容。
其次,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在农村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其特殊性,要强化执法培训演练,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执法服务,提升执法效能。
最后,强化服务能力与水平。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与能力,实打实为农民群众提供各种急需的服务和指导,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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