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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西充环城路几分钟之内客货车接连闯红灯[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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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交警,载客车辆无视路口信号,随意闯红灯,安全隐患严重,时间视频中已显示。(行车记录仪安全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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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的来信,我队在对相关视频资料进行分析研判并确认违法行为后,民警立即联系该车所属单位,指出驾驶人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通知驾驶人主动来队处理。7月6日,驾驶人来队,民警对其进行了约谈,向驾驶人闸述了闯红灯行为带来的危害,并告知其行为的严重性,对方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最終,民警依法对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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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8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3-6-28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严格监控记录资料的审核录入。要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的采集、审核和违法信息录入工作流程,确定专人专职负责审核录入信息。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十日内,记录资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不得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发表于 2023-6-28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严惩啊,这些人心里面没点敬畏之心么?
发表于 2023-6-29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写的是南充---高院

 楼主| 发表于 2023-7-8 10: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西充公安交警能及时调查处理道路违法车辆,同时也感慨政府对网络举报的正确处理态度,社会需要安定,安全,和谐,幸福。往往少数人的违法违章行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痛苦和不稳定,通过此事件大家引与为戒吧。

发表于 2023-7-1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豁,这下安逸了。

发表于 2023-7-14 1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7-19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义兴高速口与212国道连接处也经常可见到这种情况,特别是还有大巴车肆无忌惮的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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