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局公众号政策一项找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从严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违规推销教辅资料行为的意见》中
二、建立“双违”查处机制
(一)“双违”行为的认定
1.本意见中所指“违规有偿补课”是指: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在职研究人员以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以下简称在职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等课外时间,利用各种场所(含校外培训机构),从事以学科教学、文化补习为内容的课外辅导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活动
(二)“双违”行为的处理。被查实认定为“双违”行为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退还违规所得,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以下处理:
1.对查实存在违规有偿补课或违规推销教辅资料行为的教师,当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实行待岗或组织调整,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取消年终绩效奖金;屡教不改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党员教师和学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被查实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1-3年不得评先评优的处理。
3.对查实存在“双违”行为的教师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监督责任人,视违规情节轻重,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民办学校教师有“双违”行为的,由所在民办学校参照以上措施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也算中小学是吧,既然都是中小学,为什么教育局不重视这种有偿补课现象
班主任不能从同学手中获取利益就转向家长,家长都是为了学生好肯定会交钱,但是某些家庭因疫情困难,班主任的言语让他被迫贷款交钱,原本暑假2个月打的暑假工也变成了在校与天气的较量,国家双减政策不是说补课遵循三原原则,一是学生自愿,老师自愿,家长自愿,为什么我们学生却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我们都是快成年的人了也是读过书的人,肯定不会被班主任学校的言语欺骗,希望广安教育局能向其他地方的教育局学起重视这个问题,我们学生也是被逼无奈录音了也有转账记录,而且端午前班主任说的强制性补课,全班也是听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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