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或者会东县人民政府的回复不满意。其理由一:我们所反映的是原大崇镇国有土地上的门面房及住房补偿不合理,不是反映白鹤滩电站移民房屋补偿不合理,具体反映的问题应该作出具体的回复,以理服人。新建大崇镇国有土地上的住房最低价是2600/平米,门面房的价格至少在8000元/平米以上,而会东县人民政府给我们的门面房和住房都是按照村民的框混房1297元/平米,砖混房1220元/平米补偿。大家都知道国有土地上街道两边的门面房和住房价格远高于村民住房,按照村民住房的价格补偿有于失公正,所以我们对政府的回复不服。其理由二:我们原大崇镇国有土地上的门面房和住房多次向镇政府及县政府要求以产权调换,政府置之度外,并在2022年12月26日被县委政府发文以457.50元/平米强买强卖,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这显然是行政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我们根据这一条之规定,曾在会东府发文之前多次请求以房屋产权调换,但是他们置之不理,公然侵犯我们的选择权。综上所述我们对会东县政府的回复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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