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县委书记、纪委监察委主持公道:我被邓国禄骗了,司法局不理,公安局不管。
事实:2023年6月6日,因为我们亲属犯了事,6月18日我们到蓬安天府法律服务所找邓国禄,邓国禄说能办,让我们签了一大把文件,我们又不识字,也不念给我们听,喊我们先转了2万元代理费给邓国禄,6月26日又喊我们转了3100元差旅费,说的后面还有2万元和每趟差旅费大约3000元,估计要花5万元左右,我是一个给别人家保洁的,到处借钱,满心希望他能给我们办好。
后来有人说邓国禄和他的天府法律所没有资格办理我们的刑事案件,我彻底蒙了,经过找人查询,根据《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一条、二十七条,及《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所收费标准》的规定,确实没资格代理,但又收了我钱,后面我们还要出钱,怎么办?
2023年7月20日,太阳很大,我到天府法律所去找邓国禄退钱,邓国禄吼了我一通,还说怎么不能办?唐x全一年那么多都可以。把我赶了出来。
21日我到司法局投诉,请求:1、责令邓国禄退钱;2、请求对邓国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过了周么,24日下午又去司法局投诉,司法局陈茂华开始说邓国禄可以代理刑事案件,我说我这个是需要侦查的刑事案件,他没权代理,骗了我钱。
25日上午,我听邓国禄放话出来,一分钱都不得退,有人撑腰吗?另外我的请求是2个,一是请求司法局责令退钱,2是司法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司法局陈茂华忙活了半天,只说该不该退钱的问题,对违法行为查处的问题避而不谈,啥意思?
投诉后,邓国禄说案子是我们委托他女邓茗丹在办,他女是律师,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的,有资格办。
鬼得很,1,我们走进的是蓬安天府服务所,难道三合律师事务所在蓬安设了个分所?2,我们转账的是邓国禄的商户收款码,简单说是邓国禄的天府所收的钱,难道天府所和三合律师事务所是一家?3,邓国禄在微信群里说案子情况,说差旅费等事情,还说跑山东去办案2个人,是哪2个人?多出来的人是谁?差旅费3100,住宿每晚各300,又不拿车票机票住宿票给我们看,喝血啊!4,邓国禄女子邓茗丹在坐月子,也一直没到山东,还能给我们办案?狸猫换太子,玩我们啦。5、邓国禄又狡辩说他在山东找了个律师,我们既没有同意邓国禄转委托,也没有事后追认。山东那个律师是谁啊?
一、司法局对邓国禄违反法律规定代理我案件收取23100元的违法行为拖延不办;对邓茗丹违反《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也不处理。属于行政作为。也不责令退赔。要他们干啥?
二、2023年8月1日我到公安局提出刑事控告书,至今已经远远超过7天,公安局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既不给我立案,也不给我不予立案通知书。有啥隐情?
邓国禄到底有多大的保护伞?请县委书记、纪委监察委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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