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凉山州人民政府领导:
申请人:谢选春,身份证号码:51* ;
原籍地址:会东县*号
联系电话:157*
信访事件:
1、关于营业门面经济补偿价太低,要求提高营业门面经济补偿价的诉求。
2、关于住房经济补偿价格低于当地市场价格,要求以当地市场价格给予经济补偿的诉求。
我不服会东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7月23—28日在四川麻辣社区论坛群众呼声作出的《关于白鹤滩电站移民房屋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反映》回复的处理意见,特申请上级部门领导复查。
一、移民谢选春在移民搬迁中未选择到合适的安置点,最终选择自行安置中的自谋出路,未要安置房,营业门面的补偿价太低,严重有失公平。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给予公平补偿,营业门面与住房的补偿价均为1297元/平米,大崇镇政府商住一体房初步核算成本价是3054.07元/平米,低于政府算出来的成本价,价差1757.07元/平米,这是公平补偿?!
2、《国务院令590号》第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从未看到过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书,在2020年12月领70%的房屋补偿款才知道房屋的补偿价。
3、《国务院令590号》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从2011年12月实物调查到2020年12月支付70%的房屋补偿款,九年的时间,1297元/平米是哪个评估机构测算出来的评估值?又是以哪一年的综合评估价测算出来的?就算你们是请评估机构评估出来的价格,应该告之移民,有异议的移民有权申请复核评估,请把你们评估机构的评估值公示出来让移民了解一下。
4、“城市集镇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的调查内容与方法与农村部分的相应项目相同”,但不能说明集镇房屋与农村房屋补偿价就应该相同;集镇房屋与农村房屋补偿价相同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5、“房屋补偿标准分结构类型按重置原则测算后综合分析确定”,在物价越来越高的今天,重置测算后的综合价格与你们政府核算成本价低这么多?两套测算方法?请把重置测算的机构和方法公示出来。
二、住房的补偿价格低于当地市场价格,框混补偿价是1297元,砖混补偿价1220元/平米,此补偿价赔付有失公允。
1、在2022年12月25日,会东发布一个公告《会东县大崇镇人民政府关于缴纳大崇迁建集镇商住一体房购买意向金的公告》,(1)限价房。大崇商住一体房限价约2600元/平米,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按30平米/人享受限价购买政策,面积超出部分按成本价购买。(2)成本价房。按“建筑成本+销售税金+资金占用费+管理费+销售费用+其它费用”原则初步测算约3054.07元/平米,最终全部成本的核定以审计为准;甚至可能最后出来的价格可能比3054.07元/平米还高。既然政府已初步算出成本价3054.07元/平米,哪为什么支付移民的房屋补偿价是1297元/平米?!
2、现在的房屋补偿价是农村房屋的补偿价格?你们商住一体房是商业用房,而我的房屋是国有出让得来的土地修建的,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屋?所以农村房屋补偿不适用集镇上修建的营业门面和住房,征收补偿未顾全大局,未兼顾到移民的个人利益。
3、未选择安置房,只有一个基础设施恢复费19903元/人,其它与选择安置房的是一样的补偿价格,就再没有其它补偿了,这有失公允。要安置房与未要安置房是两个概念,而房屋补偿价是三峡公司给予移民的,为什么政府要截流下来?政府已算出商住一体房的成本价格3054.07元/平米,而支付房屋补偿价1297元/平米,这是忽悠移民还是以赚钱为目的?!
4、《国务院令590号》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和《四川省扶贫开发局250号》以地还地,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处理方案基本合适。宁南县有产权调换,会东县为什么没有?还全库区统一补偿价格进行补偿的,“一库一政策”在房屋补偿这一项上执行得很到位,区别执行各项条款对移民极不公平,违背《移民大刚》“以人为本”。
5、我签订协议是为了支持国家水电建设,但并不认同你们极低的房屋补偿价格让移民无法生活。
综上所述,请上级领导就营业门面提高补偿价格及住房以市场价格来补偿的诉求给予解决。 毕竟营业门面是我们移民生活的保障,而住房是移民赖以生存的保证。若相关领导对于我们移民的诉求置之不理,我只能被迫依法依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尽快给予合理的补偿,以缓解购房及生活压力,恢复我的正常生活。谢谢!
会东县大崇镇移民:谢选春
二0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