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请详见文末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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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到校工作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应履行8年基本服务期。
二、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为成都中医药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上下滑动查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请详见文末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9日9:00至2023年9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为成都中医药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四、招聘流程
报名—缴费—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61800126(成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61800068(成都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