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已收悉。自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经中心归集管理科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8月市公积金中心为方便职工办理租房提取,通过系统升级,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实现无房证明自动获取,标准业务自动审核,极大地提高了租房提取办理速度。2023年9月21日至今,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搬迁和系统升级,数据无法共享,导致中心租房提取业务受到影响。市公积金中心多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在无法确定数据恢复共享时间的情况下,积极作为,急职工所想,解职工所需,主动修改系统审核方式,以最快速度恢复业务正常办理。2023年10月7日9时,在无法共享获取无房证明的情况下,已恢复网厅、微信、柜台租房提取业务办理,并在网络渠道设置了需职工自行上传无房证明的提示。
根据《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及频次的通知》(自住金发〔2023〕8号)及政策解读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办理租房提取应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在我中心能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的情况下,无需职工提供。但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搬迁系统升级,无法提供房屋登记数据共享的情况下,需职工自行提供无房证明等材料办理业务(目前无房证明获取渠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纸质证明;第二种是通过宜居自贡微信公众号获取无房证明)。
由于您办理的业务为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办理租房提取,按规定需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以便业务正常办理。由于信息不畅,导致您在办理过程感受到不够便捷的体验,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市公积金中心深感抱歉。
感谢您对市公积金中心的关注,并提出了中肯的改进建议和意见。市公积金中心将以此为契机,深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理要件,进一步增强公积金缴存职工业务办理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自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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