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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 宜宾市龙凤苑小区第三届业委会关于“川酒律师函[2023]12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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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宾市龙凤苑小区第三届业委会

关于“川酒律师函[2023]12号”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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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苑小区第三届业委会2023年9月14日按照要求,在南岸街道会议室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出示完成移交的资料和报告。

附:社区签收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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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签收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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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川酒律师函[202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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