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是为业主们服务的
是为共同建设好和谐美丽小区成立的组织然而,现实中
有一些业务委员会成员着眼于蝇头小利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侵蚀业主的利益败坏小区风气严重者甚至构成犯罪
经查明,2019年12月,广安区某小区召开第一届业主大会并选举业委会成员,陈某炳高票当上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陈某任安保协调委员、绿化卫生委员。 履职期间,他召集业主大会、选聘物业公司、管理业委会资金…...然而好景不长,手握权力,深受业主们信任的业委会主任也动起了歪心思。
2020年5月底,政府对小区的商业楼进行考察筹备修建幼儿园,而小区开发商已将4楼部分房屋设置为物业办公室及业委会办公室;业委会主任陈某炳了解到该消息后找到小区开发商索要13万元好处费,声称自己可以让物业、业委会、业主等人同意办公室搬迁,开发商为了能顺利售卖给政府修建幼儿园,便同意了陈某炳的要求。 2020年6月,开发商与陈某炳商议好办公室搬迁事宜后,支付8万元给陈某炳,支付5万元给陈某。 2023年9月13日、14日,陈某炳、陈某家属分别退还8万元、5万元赃款。但陈某炳、陈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物业小区的繁荣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组织代表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我管理在构建和谐小区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监管的缺失业委会委员利用职务便利违法乱象也不可避免地发生。
了解完上面的案例业委会的成员们注意啦!千万别肆意乱为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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