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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前锋区法院就这么明目张胆戏弄人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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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就弄的一个行政诉讼,今年9月初前锋区立案庭非要我分案诉讼,还说过程与我请求行政不作为 乱作为必须分案,分明就是广安市卫健委仗势欺人泄露隐私,属于一个案子,非要喊我分开,分开了以后隔了大半个月经开区这边立案庭又喊我合并成一个,我说了前锋区那边的要求,结果经开区这边给我立案了,今天收到一个驳回裁定,又喊我合并诉讼,真的是逗起耍吗?前锋区法院你们好好看看你们前后矛盾的行为!录音我有,纸质盖章件我也有,前锋区法院请为我道歉!郑重道歉!当着全部网友的面给我道歉!矛盾行为必须要有个承担者,而这个承担者不应该是我!真是气死了!
还有,我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提前查看被告证据,怎么一点回应都没有!诉讼是搞起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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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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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辛。”
    您好,您于10月30日18:30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根据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相关案件驳回起诉的问题
    在网上立案辅导环节,经初步审查,因诉讼材料中第一项诉讼请求和第二项诉讼请求分别为请求确认行政机关作为(委托调查)违法、请求确认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根据“一案一诉”要求,遂建议当事人将所诉行政机关的调查行为与不作为分别立案,符合规定。
    针对当事人起诉调查行为的一案,法官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六)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的规定,被驳回的诉请系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所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的行为,调查行为属于过程性行为,不属可诉的行政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应当是投诉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的行政行为。
    关于请求确认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的一案已进入审理程序。
    二、关于申请调取证据及提前查看被告证据的问题
    何时调取证据、是否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在法官的主持下适时开展。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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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0 1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0-30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莫急,慢慢陪他们玩起耍,推动法治建设就足够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0 2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讨厌地摊 发表于 2023-10-30 19:33
莫急,慢慢陪他们玩起耍,推动法治建设就足够了

只能这样了,这是大家都能看见法官自相矛盾吧!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万万不敢相信法院还会这么干,法院的话不可信,信事实和国家法律法规就行,法院算个啥,尽是一群官老爷瞎搞

发表于 2023-10-31 09: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并非宪法之法院~路漫漫其修远兮。只有给你再鼓励鼓励,维权之路太难了,希望你能坚持下来。见到彼岸的彩虹。

发表于 2023-10-31 21: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2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法院 发表于 2023-10-31 19:48
网友“辛。”
    您好,您于10月30日18:30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根据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简直是搞笑,也不睁大眼睛看看你们盖章纸质版写的啥?调查行为必须分案诉讼,你们眼睛怕是瞎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2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法院 发表于 2023-10-31 19:48
网友“辛。”
    您好,您于10月30日18:30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根据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我才不得支持理解你们的工作,徇私枉法,无法无天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23: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法院 发表于 2023-10-31 19:48
网友“辛。”
    您好,您于10月30日18:30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根据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自己打自己脸,丢了国家的脸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23: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法院 发表于 2023-10-31 19:48
网友“辛。”
    您好,您于10月30日18:30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根据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法院成了你们过家家的地方,把国家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2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曹贼休走 发表于 2023-10-31 09:07
法院并非宪法之法院~路漫漫其修远兮。只有给你再鼓励鼓励,维权之路太难了,希望你能坚持下来。见到彼岸的 ...

谢谢,我一定坚持下去,这法院我根本就不承认,不过是走程序罢了,我心里没认可这是法院,只认为是乌合之众的不法之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23: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的肺腑之言大家没看见,我没骂一句,揭露真相的话大家看不见

发表于 2023-11-1 07: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 15: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谁叫我这么倒霉,一开始遇到了庸医,然后手里有证据,越来越多的证据,揭露社会黑暗的重任落在了我身上

发表于 2023-11-2 15: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勇士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00: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3 1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治社会怎么了?前锋区法院代君万不认法律法规,不准我复印被告的证据,狡辩说庭审材料才能复印,没有庭审我不能复印,我喊他看省高院的规定,他就是不看啊!他也解释不了啊,我倒要看看我上一个帖子说了啥不准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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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4 0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锋法院 发表于 2023-10-31 19:48
网友“辛。”
    您好,您于10月30日18:30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根据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

做亏心事的人,迟早要遭报应

 楼主| 发表于 2023-11-4 22: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明人不装暗逼 发表于 2023-11-4 09:17
做亏心事的人,迟早要遭报应

是的,他们迟早要遭,他们现在心里都不踏实,总担心有一天一无所有,身败名裂,我们单位一个老同志平时趾高气昂的,现在已经被抓进去关了一个多月了,他们这么干也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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