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全肿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当天我大队接群众投诉称金安大道加德天街很多电动车乱停乱放,影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很多两轮电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线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依法处相应罚款,并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处警人员对现场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了拖移,并在现场粘贴了违停拖移告知单,告知单上注明了拖车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方便市民取车。现场被拖移的均是乱停乱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线内的车辆,拖移全程均使用了执法记录仪摄像。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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