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用户发视频爆料称,西安某广告公司为裁员不给补偿,将公司搬迁至秦岭脚下,因通勤太长、生活条件不便,十多名员工主动离职,但随后他们发现公司又搬回了市区。
对此,该公司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公司经营困难,已告知搬到山里只是临时措施,没想到员工会离职。离职员工则表示,之前告知进山会持续一段时间,离职后仅几天得知公司又搬回市区,所以大家感到很气愤。
报道刊发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担忧,“这招裁员真是绝了!还不用给补偿!如果其他公司都学会了,我们打工人可咋办呢?”还有网友呼吁,“涉事公司必须高额赔偿,维护打工人的权益。”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这种情况下员工首先要确定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公司没有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的,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针对类似情况,员工完全有权利提出维权要求。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牧洋认为,“如果通勤距离和工作环境差异太大,可以认为就是变更合同,不过签了自愿离职书,可能维权就很难了。”
澎湃新闻也刊发评论指出,近年来一些企业为了压缩用人成本,逃避法律责任,想出了各种歪招怪招来逼走员工,而一些律师事务所也趁机做起了“教你如何零成本辞退员工”的生意:恶意加班、恶意调岗,不让进厂,领导给穿小鞋,乃至取消食堂、外派员工到了千里之外,千言万语一句话,逼着员工自己辞职好给单位省下一笔赔偿金。这是利用表面的“合法”来羞辱劳动法。现在事情闹了这么大,当地的劳动执法部门是不是应该介入并全面调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不应是“算计”与“被算计”的关系,劳动法更不能无力。
|